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学院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院编制的《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
学院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可以在学院网站上查阅《目录》,或是到学院办公室(海河教育园雅深路8号)查询。
(二)公开形式
本校主要通过学校网站、简报、公告栏、宣传栏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。
学院网站地址为:http://www.tjmc.edu.cn/。
(三)公开时限
需要公开的,学院信息产生后,学院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学院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需要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本院信息,可以向学院申请获取。
(一)受理机构
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学院办公室;
办公地址:海河教育园雅深路8号办公楼310室;
受理时间:学院工作日上午8:30-11:00,下午13:30-16:00;
联系电话:022-28779601;
传真号码:022-28779661;
电子邮件:haiyun6623@163.com;
邮政编码:300350。
(二)受理程序
1.提出申请
申请人向学院申请公开学院信息,应填写《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学院办公室领取,也可以在学院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tjmc.edu.cn/
信息公开)上下载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2.申请方式
(1)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学院办公室申请获取学院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
(2)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(3)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在学院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院办公室的电子邮箱。
(4)特别程序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院信息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个人提出申请时,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,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3.申请处理
(1)学院收到申请后,办公室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完善。
(2)对不属于学院掌握的信息,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(单位)的,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(3)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学院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(4)学院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学院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(5)经审查后,属于不予公开的学院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学院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和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认为本院未依法履行学院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学院纪检职责所在部门反映。
学院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和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。